Green Devil 多謝你的資料~! 但是因近日正在做一個關於fly-tipping 的study ~! 對於OZP 同DPA 產生了很多問題!~
就塱原一事為例,被發展的地方,包括塱原濕地農莊及侯太樂先生的農地等等...其實一早被IDPA 和OZP 定為 Agr Land。如此說來....
侯太樂先生的農地..可能有些人會說成 "平整土地",不超過1.2米...而且還種了果樹...正在做果園......說是可以"過骨".........<本人覺得有關人士...幾..OR 應該係極可恥.......>
塱原濕地農莊 一事...的確是犯法.......從東方日報的一報導中指出...
2006年 塱原濕地農莊開始營業,同年有團體發現農莊屬違規發展,向當局投訴,對方未有行動。
2008年 規劃署向有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,機電署亦向農莊發出警告信,違規發展未有中止。
2009年10月 農莊其中一名負責人被判違規發展罪名成立,罰款六千元。
2009年11月 農莊另一名負責人,被判違規發展罪名成立,罰款六千元。
2009年12月 食環署巡查發現農莊提供機動娛樂設施,檢控負責人無牌經營公眾娛樂場所,案件排期中。(東方日報, 2009)
而本人近日所見....農莊是仍然營業...在此事上...我完全不能理解...有人犯法.....也有法例.....但點解.....

點解無人去捉人呢.......
點解佢明明係更改左土地用途....但點解....成件事仲可以keep 住做......呢一點...我真係完全唔明白....
另外...錦田的水牛田也是一樣.....一樣已經肯定 fly-tipping 是犯法...但...一樣有人去做..而政府只是在那裏整個牌就算.....
整件事在我的眼中...就好似....整個TPB 和 PlanD 是正在浪費我們要交稅的人既錢....因為..有冇佢地都好似無咩分別...........
在我的conclusion 中...我真是不知道應該寫成....政府無能....還是....發展/建築商太醒...
希望Green Devil 你可以解答一下我的困惑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