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sentul 於 2008-7-28 23:05 發表
幼稚園只係方便佢自己既住客啫, 農場會唔會都係住客的私人會所一部份???
直頭係長實個樓盤, 估唔到大到咁霸道。
幼稚園面積只得375平方米, 即千零呎, 而且是屋苑設施, 咁都成為申請標題, 混淆視聽。
所謂『農場』, 是指『在農業用途部份的構築物』 是5500m2,
如果我係發展商師爺, 我會度條橋, 利用『在農業用途部份』作招徠用的賣點,
例如在當中起個『生態園地』、或『蝴蝶公園』之類, 吸引買家, 及借口是有顧及生態。
而且整個計畫全是私人地方, 連公共空間都沒有,即是就算有哩啲假『生態園地』, 都只會是住客會所設施一部份。
另外, 個藍圖重包括埋成條鳳園路, 唔係第時連沙螺洞行落嚟, 都唔可以行呀 ?
地產商真在香港真係大哂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