漁護署呼籲不應放生雀鳥
(明報) 01月 06日 星期六 07:30PM
漁護署發言人表示,放生的雀鳥往往因無法適應野外環境而死亡,市民不應放生雀鳥。
廣 告
漁護署發言人說,該署已聯絡有關社會機構,包括宗教團體,呼籲不應進行雀鳥放生活動。
他說:「我們已提醒這些團體,要求他們合作,並知悉他們會向會員作出呼籲。」
有關從內地進口的寵物鳥方面,發言人指出,牠們必須來自註冊鳥場並附有由官方獸醫發出的衛生證明書,證明雀鳥經檢疫隔離並通過H5禽流感(相關新聞 - 網站)病毒測試。
他說:「目前共有兩個註冊供港鳥場,均位於廣東省,除由內地有關當局巡查監察外,漁護署也不時派員巡視。」
獲准向本港輸出雀鳥的鳥場必須在過去180日沒有禽流感個案,而所有雀鳥亦必須沒有任何臨床徵狀。
發言人強調,從內地進口的雀鳥不論從海路、空路或陸路到港,均須符合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衛生(動物及禽鳥) 規例的要求,包括衛生證明書的規定並接受檢驗。對於有報導指內地雀鳥進口本港沒有規管,發言人表示該說法並不正確。
內地雀鳥獲准出口前,會由內地官員先作檢查。
到達本港入口檢查站後,漁護署人員會查驗雀鳥的健康和動物福利情況,核實有關衛生證明書,並抽取樣本作H5禽流感病毒測試。
就文鳥種類而言,署方去年紀錄顯示有38,000隻由內地進口,包括白腰文鳥和斑文鳥。
該署亦與海關(相關新聞 - 網站)聯絡,對非法入口或偷運雀鳥維持高度監察及管制。